一车烟花爆竹炸塌了一段桥?针对连霍高速义昌大桥坍塌事故进行的调查,又掀起了新的舆论冲击波,不少人都对调查结果表示难以置信。
这些年,几乎每次重大事故的调查都会遭遇习惯性的质疑,有时调查结果引发的争议甚至超出了事故本身。因为时值春运,群众对义昌大桥坍塌事故的调查结果非常关注,也做出了各种猜测。但无论如何,这起事故的调查不能以群众投票的方式进行。调查结果最终能否站得住,还需要桥梁、爆破等领域的专业人士来确认。这次事故的调查组也不乏相关领域的专家,可是随着调查的初步展开,专家在群众眼里逐渐成了“砖家”,专家意见也成了调侃和嘲讽的素材。这是一个很值得思考的现象。
对官方展开的事故调查,群众确有质疑的权利,而且群众的质疑也推动了舆论监督,有利于调查的公开公正。但是群众的质疑一旦成为偏执,就会使充斥社会的不信任情绪无限蔓延,增加了社会运行成本。
要扭转这种不信任,首先应该反思产生不信任的根源在哪里。回顾这些年比较引人关注的公共事件,可以发现,受到公众质疑的调查结果通常都是“急就章”。比如去年8月24日哈尔滨发生大桥垮塌事件,第二天哈尔滨市政府就在新闻发布会上给出了“侧滑”的定性。一座“明星桥”,造价十几亿元,如此轻易地“侧滑”,既没有详实的证据,也缺乏必要的论证,群众当然不敢相信。河南对义昌大桥坍塌事故的调查效率好像不亚于此,遭受的质疑也很相似。
事故调查之所以速战速决,通常是因为官方急于澄清舆论和撇清责任。一起重大事故发生之后,总会在短时间内引起各种猜测,其中难免有不利于官方形象的。一些地方在此时不是尽可能地公布真相,而是急于以“官方结论”引导舆论,缺乏调查的“官方结论”又常常破绽百出。广州市越秀区武装部原部长方大国在飞机上打人被网络曝光后,越秀区委宣传部迅速做出了与事实相悖的调查结论,显然是为了地方官员形象不惜撒谎。更为离谱的是去年云南巧家县“5・10”爆炸案,案发两天后,受害人赵登用即被当地警方确认为“嫌犯”,公安局长甚至“以前程担保”这个调查结果,而8月7日云南省昭通市公安局通报的侦查结论最终证实赵登用只是爆炸案的受害人。由此可以看出,因为各种利益的关联,一些地方的权力部门为了维护自己形象,不但要组织和介入事故调查,还会在其中占据主导。以义昌大桥坍塌事故鉴定为例,参与其中的就有河南省公安厅的排爆专家和河南省交通厅的桥梁专家。专家未必不是真专家,只是他们的特殊身份也会引导公众质疑结论的公正性。
让事故调查不再成为新“事故”,就应该保证事故调查的独立性。这就要求,有利益相关的部门必须进行回避,对群众特别关心的事故,还应启动更高级别的调查,以彻底杜绝“自查自纠”。大大小小的公共事件证明,我们对各类事故的调查还缺少比较完备成熟的机制,为提高政府公信力,有必要尽快补上这个短板,以程序的公正保证结论的公正。如此,才能确保官民之间的互信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