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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明董事长黄鸣实名举报同行造假骗补

www.jctrans.com 2012-11-29 11:19:00 南方日报

导读:皇明公司董事长黄鸣实名举报同行“日出东方”造假骗补事件持续升级。周一,江苏省质监局在官方网站上通报,确认江苏省质检院在检验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暂停该院太阳能热水器产品检验项目计量认证资质6个月,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皇明公司董事长黄鸣实名举报同行“日出东方”造假骗补事件持续升级。周一,江苏省质监局在官方网站上通报,确认江苏省质检院在检验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暂停该院太阳能热水器产品检验项目计量认证资质6个月,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不过皇明方面对该结果仍表示不满,认为处理结果“避重就轻”,高度在山东德州总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称将曝光行业更大内幕。 

  指责江苏质检院联合企业造假骗补

  自10月中旬,皇明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鸣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质疑江苏省质检院出具的检测报告造价、涉嫌联合企业骗取太阳能惠民补贴以来,已有近一个半月的时间。期间,黄鸣多次向江苏省质检院以及另一家太阳能企业日出东方“开炮”,并向国家质检总局举报,呼吁撤销江苏省质检院的检测资质,并取消企业通过造假报告获得补贴的资格。

  黄鸣的质疑集中在,日出东方为获得第一批惠民补贴提交的、由江苏质检院检验的报告存在检测地点和检测时间不匹配等问题,存在造假行为。在被质疑的报告中,该批产品检测日期为2012年3月25日至28日,检测地点为“本院光华东街/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皇明方面认为,两地距离300多公里,检测的却是同一台样品,4日之内不可能实现。此外,皇明方面还根据3月到6月满足实验要求的气象状况总天数判断,江苏质检院出具的379份检测报告,日出东方出具的160份检测报告不可能完成。

  此前,江苏质检院发布过一则“关于太阳能热水器产品检测情况的补充说明”进行回应,称2012年3月中旬开始,该院对接受委托的太阳能热水器产品进行了检验,其中有80台产品是在该院和连云港市日出东方公司两地完成的,而且起初之所以将部分产品放在日出东方检测,因为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规定,日出东方太阳能实验室通过国家认可,具备检测条件。但同时也承认检测报告存在“日期错填”、“厂家检测”等问题,不符合相关规则中关于对“第三方”的要求。

  皇明随后又提出新的质疑,日出东方太阳能实验室是在今年7月27日才在中国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完成备案工作的,而江苏质检院从3月25日就开始利用日出东方的实验设施完成大部分项目的检测,这种做法显然不符合国家规定。

  不满通报处理将曝光行业更大内幕

  此番江苏省质监局的《情况通报》显示,江苏省质检院在本次太阳能热水器委托检验中,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是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时间编制错误。二是有80台太阳能热水器产品部分检验项目利用了企业设备、设施和场地检验,违反了相关规定。因此,尽管江苏质检院的复检结果与原检报告结论完全一致,仍给予江苏质检院院警告处分,并从即日起,暂停该院太阳能热水器产品检验项目计量认证资质6个月;责成该院开展内部整顿,严肃处理责任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该院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江苏省质监局的处理意见并没有涉及日出东方。此前,日出东方也曾两度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不存在主观和客观故意的弄虚作假,有关此次检验报告中的问题,责任不在企业。日出东方公司表示若是由于江苏省质检院的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皇明方面表示,这应该是第一次因为企业的举证而令官方检测机构业务被叫停。此前皇明方面要求对江苏质检院进行处理,“撤销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资质”,而江苏质监局给出的是“暂停太阳能热水器产品检验项目计量认证资质6个月”的处理,皇明方面表示不满,认为处理结果避重就轻。

  皇明公司董事长黄鸣认为,《情况通报》与此前江苏质检院发布的《补充说明》内容相似,且没有对其新的质疑进行回应,要求江苏质监局公开调查过程和调查报告,并呼吁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组成联合调查组与国家质检总局平行调查。周三皇明举行发布会提供检测造假事件的进一步证据,黄鸣称,“不揭开此黑幕决不罢休!”

本文关键词:举报,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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