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郜振民
据报道 为进一步提高进出口货物通关效率,简化进出口通关手续,引导企业守法自律,近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税收征管方式改革试点范围的公告》,对在全国口岸进口且以无纸化方式申报的特定商品实行自报自缴税收征管模式。
据青岛海关驻枣庄办事处负责人介绍,此次税收征管方式改革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进出口企业在向海关申报时,可以利用申报系统海关计税服务工具自行计算税款,并向海关申报,在收到海关系统回执后,可以自行办理缴纳税款手续,也就是自报自缴,企业在缴纳税费方面由被动变为了主动;二是采用更加灵活的审核方式,对进出口货物放行通过后再抽查审核,即税收审核要素后置,打破了以往审核过后再放行的模式,节约了货物的通关时间。
同时,青岛海关驻枣庄办事处将积极落实税收征管方式改革,继续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再压缩通关时间1/3,提升进出口货物通关便利化水平,让企业更有“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