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州市人民政府、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湖州市创建内河水运转型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该方案是湖州市创建国家内河水运转型发展示范区的指导性文件,它的印发实施对湖州市全力推进示范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湖州市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首个地市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也是我国28个内河主要港口城市之一,内河水运在长三角区域经济和城市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长期以来,湖州作为长三角地区重要的建筑材料供应基地,在传统内河水运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水运结构不合理,港口资源利用率低,产业联动不强等问题,转型发展势在必行。
2016年10月31日,经交通运输部正式批复同意,在浙江省湖州市创建内河水运转型发展示范区,使湖州成为目前全国首个、也是唯一一个内河水运转型发展示范区。为了更好地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及区域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湖州市内河水运转型发展示范区对解决全国内河水运发展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促进集装箱河海联运、推动内河港产城融合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的示范效应和价值,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转型发展成熟经验,带动全国其他内河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2016年11月,湖州市迅速启动了《创建内河水运转型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方案》明确了示范区创建的“五个转型”,即促进港口向集约化、专业化转型,航道向标准化、网络化转型,运输方式向集装箱河海联运、多式联运转型,行业发展向绿色、智慧、可持续转型,水运经济向港口、产业、城市融合协调发展转型,以及八个方面主要任务、二十六项重点工作,同时明确了每项重点工作的牵头和配合单位。《方案》为示范区创建工作提供了具体的实施路径,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将对湖州内河水运转型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下阶段,湖州市将尽快建立督办工作机制,梳理分解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将示范区创建工作列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考核的内容,推进重点工作落地见效,同时对创建过程中形成的工作亮点和成效,及时总结提炼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