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海盐县港航管理部门获悉,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用于内河船拆解、改造和新建示范船的补助政策将延续到2017年12月31日,这意味着海盐将有更多船舶享受补助政策。
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是县港航管理部门长期以来的重点工作,从当初的淘汰水泥船、挂浆机船开始,每次升级都标志着内河运力的提升和节能减排与防污染工作的有效推进。
县港航管理部门有关人员介绍,对照原先的内河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是把内河船舶拆解、改造和新建示范船的补助政策期从原来的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同时,将改造兼营内河运输的沿海单壳油船列入补助范围,将新建内河液化天然气(LNG)动力示范船补助政策调整为对采用动力系统整体更新方式改建为LNG动力示范船予以补助。
此外,新政策将现有船舶主推进柴油发动机整体更换为新的LNG单燃料发动机或LNG/柴油双燃料发动机,以及相应的LNG储罐、机舱布置、船舶结构等的改建列入了补助范围。
“政策延续期间,新建内河高效能示范船,内河船舶拆解、改造的补助标准不变。”县港航管理部门有关人员说,“该政策的延续,将有效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助推航运的绿色高效化进程,为建立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内河水运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据悉,海盐自开展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以来,共拆解船舶39艘、改造船舶1艘,发放补贴304.58万元。此次政策调整后,海盐将有67艘船舶受益,发放补贴740.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