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泰安市交通局获悉,内河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政策将延续到2017年12月31日。该政策的延续,将有效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有利于加快推进长江等内河航运现代化,为建立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内河水运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与“十二五”期间内河船型标准化补助政策相比,延续后的政策在保留鼓励小吨位过闸船舶提前拆解、现有单壳液货危险品船拆解或改造、现有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老旧运输船舶提前退出市场,以及新建川江及三峡库区大长宽比示范船和高能效示范船的基础上,调整完善了两项补助政策:一是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兼营内河运输的沿海单壳油船改造新纳入了补助范围;二是将新建内河液化天然气(LNG)动力示范船补助政策调整为对采用动力系统整体更新方式改建为LNG动力船予以补助。根据改建船舶功率不同,单船补助标准为54万—89万元不等。
“十二五”期间,泰安市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共拆解老旧船舶8艘、过闸小吨位船舶8艘,加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船舶11艘,有效促进了船舶运力结构调整,提高了内河运输效率,提升了内河船舶安全和防污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