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朝朋 王霄
近日,青岛海关所属流亭机场海关旅检现场查获一起中国籍旅客违规携带超高价值黄金制品入境案件,现场共查获黄金制品16件,总重7640克,发票金额折合人民币263万元,涉税106万元。这是该关历史上查获的最大一起违规携带黄金制品入境案件。
青岛海关提醒广大进出境旅客:黄金及其制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旅客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超过50克需向海关进行书面申报。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海关予以查验放行;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携带进出境的黄金及其制品,视同进出口货物,须以货物进出口方式报关,海关凭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或其授权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签发的《中国人民银行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准许证》办理验放手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予以征税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