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邹霏霏
昨日,市邮政管理局开出温州市快递业的首张“反恐罚单”。据悉,天铭快递有限公司(天天快递)所属的快递网点因未执行实名登记、开箱验视等安全制度,导致假币流入寄递渠道。依照相关规定,该公司被处15万元行政罚款。
日前,市邮政管理局收到消息,有人多次通过天铭快递有限公司梧田二部寄递假币。随后经调查,证实该公司梧田二部快递员因未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也没有对邮寄物品执行开箱验视,致使假币流入寄递渠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相关规定,该局对天铭快递有限公司处以15万元的行政罚款,对该公司法人代表、安全责任人、网点工作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我们一直要求快递企业做到开箱验视和实名验证,目前我市大部分快递企业已经做到这两点,但仍有少部分网点没有实施。”市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未执行安全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多次警告屡教不改的企业,将依照新法进行重罚,从而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营造良好的快递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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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条规定: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不得运输、寄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