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海南省政府关于财政统筹资金扶持十二个重点产业发展方案精神,近日,由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省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座谈会,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将邮政业纳入整体部署。
管理办法初步明确了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的范围、扶持内容和标准、资金的申报和拨付以及监督管理等内容,提出了特色物流企业成长奖励,对实际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快递集散中心,采取贷款贴息的方式给予扶持,每个项目年度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享受该类型补助不超过3年。同时,对海南省提供进出口快递服务,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且年增长率超过15%的企业,每家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此外,对农产品年度运输量达10万吨以上的企业,按企业缴纳税中地方税收分成总额的50%给予补助,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管理办法为海南邮政业持续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下一步,海南局将积极主动对接省交通运输等部门,鼓励支持培育壮大邮政、快递企业,促进海南省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步伐,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