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自6月1日起实施。新规实施快一周了,普通旅客出入境时能携带的物品及数量都有了明确的数量,加上跨境电商新政的实施,超出合理范围必须交税,否则将被海关“暂存”,三个月之内还不办理手续就要被处理。6日,记者从临沂海关了解到,新规实施首日,在临沂机场入境的旅客中,即出现不少“不合规定”的案例。
“4月8日跨境电商新政实施后,香烟的关税税率按60%计算,某旅客携带了几百条香烟入境,总价值近3万元,已经远远超出了5000元以内免行邮税的规定。”临沂海关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香烟这种商品有专营渠道,私自携带一定数量的香烟出入境,也是不合法规的。“而且该旅客携带香烟的数量远远超出合理数量。”该工作人员表示,烟酒类合理携带数量为香烟400支、酒1千克。
据临沂海关工作人员介绍,像上述携带香烟入境的旅客基本上都是从事代购业务的海淘一族,在近期被查的案例中,还有人从韩国带了几十件衣服、一定数量的化妆品。“如果是正常的自用的话,购买同一款T恤衫不可能超过两件,因此,尽管公告中对合理自用物品没有明确具体的数量,我们也能一眼就判断出旅客是自用还是进的货物。假如某旅客除随身衣物行李,只带了10盒眼霜入境,也不符合自用合理数量。”该工作人员说,旅客在携带像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出境时最好填写一张申报单,然后在入境速递时,就可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因为有可能会被当成新产品带进境内。
据了解,旅客携运进出境的行李物品时,如果不能当场按规定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进出境的物品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的、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未按规定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手续的等情况,海关都将暂不予以放行行李物品但可以暂存。对于暂不予放行的行李物品办理暂存的,海关应当向旅客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凭单》,旅客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对于贵重物品或疑似文物等物品,海关可以采用拍照、施封等办法进行确认。
不过,对于暂不予放行的行李物品属于易燃易爆、有毒的,或者属于鲜活、易腐、易失效等不宜长期存放的物品,海关可以要求旅客当场办理退运手续,或者移交相关专业机构处理,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旅客承担。另外,海关暂不予放行的物品自暂存之日起三个月内,旅客应当办结海关手续。逾期不办的,由海关依法对物品进行处理。
(记者 郑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