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 陆运| 空运| 综合物流| 船务新闻| 口岸/园区| 贸易| 宏观经济| 产业经济| 时政新闻| 图文天下| 物流专题| 物流网评| 贸易专题| 财经观点| 深度观察| 贸易网评

义乌一快递点被重罚10万

www.jctrans.com 2016-6-2 16:46:00 都市快报

导读:昨天下午,义乌市公安局对外通报,义乌市江东货运场一家托运处因没有落实实名收寄、开包验视,被处以10万元罚款。

  通讯员 沈一凡 记者 董齐

  昨天下午,义乌市公安局对外通报,义乌市江东货运场一家托运处因没有落实实名收寄、开包验视,被处以10万元罚款。

  据了解,这笔罚单是义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对违法企业开出的最高额度罚单。

  5月22日,义乌市反恐办、公安局工作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义乌江东货运场一家托运处不仅没有对托运人身份进行查验,更没对货物进行安全检查和开封验视,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之后下达通报,要求主管部门对相关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义乌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在调查核实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规定,对该托运站处以行政罚款10万元,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吴某处以行政罚款1000元。

  相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条之规定: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不得运输、寄递。

  第八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锦程物流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作品,版权均属锦程物流网所有,转载必究。若转载使用,须同时注明稿件来源和作者信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