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动符合新疆外贸工作发展水平,覆盖新疆外贸经济领域各个单元的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我关加强与自治区发改委、商务、工商、国检、税务、人民银行等单位的联系配合,积极推动部门之间信息交换,为自治区整体信用体系建设做好支持和服务。我关商请商务厅共同移植开发了“企业社会管理信息交换应用平台”,在外贸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中实现与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和共享,开展企业信用信息交换试点工作。
二、积极推动落实《海关总署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的意见>支持新疆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海关总署25条措施》)。海关以《海关总署25条措施》和《海关总署支持新疆19条措施》为主线,以“政策宣讲-上门辅导-组织培训-现场解疑答惑”为企业信用管理政策宣传模式,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中国海关AEO制度及国际互认合作有关情况”等企管信用管理业务主题,组织政策宣讲团先后赴全疆15个地州市开展企业信用政策宣讲和解读。上半年共计培训企业500余家,培训企业人数800余名。特别是针对南疆片区少数民族企业举办了维吾尔语专场“认证企业宣讲会”,提高民族企业的认证通过率。
三、在关区全面推行企业协调员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2015年7月成立乌鲁木齐海关关企合作委员会,并审议通过《乌鲁木齐海关关企合作委员会企业协调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搭建了“乌鲁木齐海关关关企合作委员客协企业服务平台”,在乌鲁木齐海关政务网和部分高级认证企业端线同步运行,并依托此平台为关区高级认证企业点对点的提供企业协调员服务。截止今年9月30日,新疆共有海关认定的高级认证企业53家,一般认证企业172家、失信企业27家。
四、全面营造诚信守法的报关环境,推动落实差别化信用管理措施。以“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为原则,综合运用报关差错管理系统,开展企业信用等级动态调整,对企业信用信息、违法违规情况进行公示,对高等级信用企业优惠措施执行落实,目前,乌鲁木齐海关为南疆地区3家企业颁发了“AEO认证企业证书”,企业“因信获利”通关更便利。2016年1-10月,对386家企业守法、违规情况进行甄别,对关区71家企业开展专项企业信息核查工作,向下调整企业信用等级20家,下调企业信用等级20家,其中调整为“失信企业”1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