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的守信联合激励措施正式实施。我国3500余家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将收获40个部门“派发”的49项联合激励“大礼包”。
在由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海关总署副署长鲁培军公布上述消息时表示,作为国家首批守信联合激励试点之一,海关高级认证企业联合激励项目将对海关加强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海关监管体制具有里程碑意义。
按照国家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规划,海关总署还与各部门协同推进对进出口领域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国际商报记者在此次发布会上获悉,相关合作备忘录有望于年底前签署实施。
高信用企业享最充分便利
据了解,由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和海关总署牵头,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商务部等40个中央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简称《合作备忘录》)已于10月19日印发实施。
本次联合激励的对象——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是海关认定的信用等级最高,在内部控制、财务偿付能力、守法规范、贸易安全等各方面均符合海关认证标准和要求的企业。
目前,全国海关共有高级认证企业3500余家,虽仅占有进出口业务企业总数的1%,但进出口量和纳税额都占到了全部进出口的三分之一,且呈逐年增长态势,为我国外贸回稳向好提供了强大动能。
据海关总署稽查司司长孟杨介绍,海关对不同信用的企业实施不同的通关措施,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已经享受到国内国际海关给予的最充分便利待遇。“《合作备忘录》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的‘含金量’,激励更多市场主体加入高信用企业群体。”孟杨说。
六类措施核心是激励
据了解,此次《合作备忘录》共有19项49条具体措施,既有特定部门单独适用的,也有各部门、单位共同适用的,很多措施都是广大进出口企业非常期待的实惠政策,最核心的内容就是激励。
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六大类:一是绿色通道类措施,如海关部门的先行验放,发展改革部门的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等;二是减少查验、抽查类措施,如发展改革部门的减少重大项目稽查抽查比例,工商部门的降低市场监管抽查比例,海关、质检部门的减少进出口查验等;三是优先类措施,如海关优先办理货物通关手续,发展改革部门的专项建设基金项目优先考虑等;四是简化手续、缩短时间类措施,如海关的简化进出口单证审核流程,发展改革部门的简化政府投资项目招标证明材料等;五是重要参考类措施,比如金融部门的授信融资参考等;六是改革试点类措施,包括海关的优先作为通关改革试点等。
此外,《合作备忘录》还明确,对联合激励实施动态管理。海关总署和相关单位在日常执法和监管中,实时、动态监控高级认证企业在进出口及各经营领域的诚信守法情况。一经发现、核实高级认证企业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的,海关立即取消相关高级认证企业参与守信联合激励资格,并及时通报各部门和单位,停止对相关企业适用守信联合激励措施。
守信红利覆盖境内外
此次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合作备忘录,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级联席会议推动签署的第三个联合激励合作备忘录,共40个部门参与,49项激励措施,也是目前联合激励措施最多的合作备忘录。
激励范围广是该合作备忘录最显著的特点,包括海关、发展改革、检验检疫、税务、金融、环保等在内的30多个重点领域,覆盖了全国省、市、县多个行政层级,具有积极而强大的社会示范效果。同时,各部门根据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对企业实施协同监管、信息共享与联合激励的情况,明确了49项具体措施。每项激励措施都涉及各部门的重要管理事项,都会为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价值或社会效益。
截至2016年10月,中国海关已同新加坡、韩国、中国香港、欧盟等31个国家和地区海关开展了基于守信、安全、便利的AEO国际互认合作,相互给予对方AEO企业便利措施。而高级认证企业就是中国海关的AEO企业。此次国内联合激励措施实施后,使高级认证企业不仅享受到国内外海关给予的通关便利,还将享受到国内多个部门给予的更多激励措施,守信激励的政策红利将覆盖境内到境外国际供应链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