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洋洋 通讯员 白予明 刘琼
继今年8月河南省成功获批国家自贸区后,河南再次迎来国家赋予的又一个重大政策利好——郑州出口加工区和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内企业被赋予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
据悉,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出台《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关于开展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公告》,决定在全国范围选取七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赋予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工作。
在七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中,河南省不仅入围两个,同时也是中西部地区唯一入围的省份!这对提高我省对外开放程度、服务“一带一路”战略、构建“走出去”“引进来”双向开放格局、凸显中西部地区经济大省地位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也凸显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对河南经济发展的重点支持。
试点的开展将会促进区内外产业链的深度融合,增强区内外企业参与“两个市场”的竞争能力。试点为监管区企业内销提供了便利,也降低了内地企业销售到区内货物的经营成本,因而双方都可以更好地参与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竞争。此外,当国际市场不景气时,本属外向型的监管区企业,也可以通过内地市场渡过难关,而内地企业,也可以通过加强与区内外向型企业的合作,拓宽通向国际市场的渠道,更快更好地“走出去”。同时将会降低区内外企业的经营成本,减轻区内外企业的税收负担,打造外贸经济发展新高地。
下一步,郑州新区国税局将提升站位,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制度,借试点改革的东风,充分落实政策,释放政策红利,助推郑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向结构优化、贸易多元、功能多样方向发展,提升河南双向开放形象,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为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助推河南自贸区建设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