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文龙 通讯员 鲍晓康
11月1日上午,文登大世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报关部经理王军整理好了当天要申报的单据,与往常不同的是,这批进口模具用材料将享受“自主报税”待遇:在自行计算并缴纳完这批进口货物的税款后,一会儿工夫,屏幕上就传来了报关单已放行的信息。
自11月1日起,海关通关开始实行“自主申报、自行缴税”。进出口企业在申报进口报关单时,可利用海关预录入系统的计税服务工具自行计算应缴纳的税费,并自行办理相关税费缴纳手续;海关则在货物放行后,对企业申报的价格、归类、原产地等税收要素进行抽查审核。
据威海海关通关科科长李智介绍,这一改革是将复杂的涉税报关单审核步骤由“事中”转移到了“事后”,在保证税收审核质量的前提下,大大提升了企业的通关效率。目前,企业在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第80、81、82章中所列商品时,可以适用上述通关模式。“从去年的数据来看,威海海关辖区内130余家企业可从此项改革中获益,涉及货物价值3500多万元。”
对于企业而言,最直观的感受就是通关时间进一步缩短。“由于减少了报关单证‘事中’审核的环节,我们进口货物的放行时间大大提前了。”王军介绍,税收征管模式改革后,公司进口报关单的平均放行时间预计可由3小时缩短至数分钟,较从前有了大幅度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