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辽宁地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11月17日,辽宁检验检疫局在本溪举办本溪县刺五加及其制品(铁刹山露酒)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现场会暨颁证仪式。辽宁检验检疫局副局长强榆林和本溪市副市长于海共同为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申请单位本溪县林业产业局颁证。
据了解,辽宁省已有本溪县刺五加及其制品(铁刹山露酒)、辽阳“百年薏达”薏米和“千山”系列白酒共三个产品获得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辽阳忠旺交通装备铝型材、大连“海宝牌”裙带菜系列制品、朝阳五丰荆条蜂蜜和辽宁东港安德贝类系列产品四个产品已通过质检总局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庄河“福来宝”蓝莓、朝阳新洁安鲜鸡蛋和抚顺“红莓谷”红树莓系列产品三个产品已通过辽宁局初评,相关材料已函报质检总局通关司。经过多年的努力,辽宁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是指产品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是生态保护与原产地保护的有机结合。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对企业的发展有巨大推动作用。作为现代生态文明的品牌产品,有助于产品进入国际市场,促进外贸增长,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并在政府采购中享有优先采购权。
辽宁检验检疫局将此项工作提高到了建设辽宁生态文明、创建地方品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高度来落实。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推广,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加强监管服务,确保质量和效益等三项措施全面推进辽宁地区生态原产地保护工作。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辽宁检验检疫局还将通过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带动辽宁地区经济发展,积极帮扶优质的生态原产地产品占领国内市场、走向国际市场,从而把辽宁生态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促进辖区内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体现检验检疫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