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杜金明 通讯员陈磊
近日,宁波奉化检验检疫局对某企业申报的一批来自意大利的设备进行现场检验时,发现该批设备中有一台高压蒸汽灭菌器,该器械自带了一个蒸汽锅炉,依照《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特种设备目录》的规定,该高压蒸汽灭菌器为锅炉,属于特种设备范围。经调查,该锅炉未取得《中国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以下简称《制造许可证》),是无证锅炉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检验检疫部门向货主开具了《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监督企业将该锅炉退运出境。
特种设备涉及国民的生命安全,危险性大、专业性强,其制造商及使用方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目前,我国已对进口特种设备制定了安全监管规程,未取得许可证明的特种设备不允许在国内销售使用。但这类设备在口岸现场查验时,主动提供许可证明的情况并不常见,即使已取得制造许可,进口商往往也未意识到自己进口的设备就是特种设备。有些进口商从没有取得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制造商手中购进设备,在进口时才发现无相关证明不能进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在进口特种设备时必须如实申报,提供真实的许可文件,并及时向检验检疫部门咨询相关进口详情,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