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在唐山海关的严密监管下,一批不符合《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汞含量超标煤炭被退运出境。该批煤炭为无烟煤,总重量5277吨,是今年唐山海关监管退运出境的第58批(船)次不合格无烟煤。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改善空气质量水平,唐山海关严格依法行政,规范煤炭退运监管。对重点煤炭进口企业进行约谈,向企业宣讲法律法规,明确企业责任,取得企业理解和支持。与港务部门签订责任书,确立日常巡查制度,杜绝换货、掺假等现象的发生,全力推进煤炭退运工作的开展。截至9月底,唐山海关共监管退运汞超标无烟煤31.34万吨。
王犇 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