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陈舒幸
近期,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继续加大内河船舶非法参与海上运输查处力度的通知》和福建海事局相关要求,宁德海事局多举措加强内河船参与海上运输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强化管控,把好源头关口。在涉水工程工可、初步设计阶段和通航安全影响论证、评估阶段,明确向业主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海事监管要求,严禁内河船参与沿海运输与施工;二是严格水上水下施工作业活动许可,严把船舶准入关,禁止内河船参与施工作业。同时,规范管理管辖水域内采砂作业,杜绝内河船参与运输、作业;三是实行安全承诺管理,要求涉水工程项目、码头及装卸作业点承诺不使用、不接靠内河船,将施工作业船舶的安全准入条件纳入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范畴,并定期开展安全诚信“黑白名单”评定,通报安全管理情况,实施差异化监管;四是建立机制,搭建载体平台。建立采(取)砂点、砂石料码头、宕口、涉水工程动态跟踪制度,全面梳理摸清辖区内河船舶违法参与沿海运输活动的相关情况;五是落实内河船查处通报机制,就查处的内河船及时通报船籍港海事机构、施工作业单位及码头、装卸作业点,以确保船籍港海事机构限期召回,施工作业单位及码头、装卸作业点不使用、不接靠内河船;六是建立向地方政府定期报告制,定期与海洋、边防、安监等部门会商,通报情况,研究措施,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内河船治理的支持,实现内河船参与海上运输的综合治理;七是健全完善联合联动机制,对内强化各业务职能的协调配合、机关基层协同作战,以及相邻分支局间区域协作。对外强化各涉水管理部门的联合执法;八是强化现场,严打严查严惩。加大现场巡查频次,对使用内河船的涉水工程责令停工整改,对拒不服从的,报请地方政府交由有权部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