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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梅山检验检疫局与海事部门共同加强船舶监管

www.jctrans.com 2015-8-11 15:53:00 《中国国门时报》

导读:“目前,梅山港区的联检工作越来越高效,四家口岸监管单位联合机制越来越紧密,提升了我们的港务竞争力。”

  张亚运

  “目前,梅山港区的联检工作越来越高效,四家口岸监管单位联合机制越来越紧密,提升了我们的港务竞争力。”梅山岛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总经理许晨说。今年截至目前,梅山检验检疫局与梅山海事局在共同监管船舶方面加强合作交流,共同监管国际航行船舶816艘次,同比增长15.42%。同时两局之间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共同登轮6艘次,同比增长300%,大大提升了口岸整体监管和服务保障水平,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更大贡献。

  合力篇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梅山海事局向梅山局提供国际航行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信息和海图数据,并提供AIS系统应用培训支持;同时,梅山局向梅山海事局及时反馈船舶检疫情况、警示通报等信息。半年来,双方建立了沟通联络机制,确定由双方业务骨干组成联络小组,负责日常的工作联系,实现双方及时的交流与沟通。联动执法形成合力。执法双方共同登轮查验,利用各自的专业技术特长,对船舶人员及设施部分内容共同检查,例如健康证、疫情询查、饮用水管网、污水管网、机舱、生活垃圾以及压舱水等。同时交流学习了对方的工作方法、流程以及检查中的优秀做法,相互借鉴,得以提高。

  探索篇

  梅山局与梅山海事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船舶监管方面定期召开碰头会,主要目的是发现问题、逐步解决。双方认为在信息共享内容方面需要加深。在船舶监管信息共享方面尚停留在企业电子申报环节,而在运输工具查验信息、物流监控信息、放行信息以及企业违法诚信情况等方面,部门之间不能共享共用。其次在共同监管机制需要完善。在船舶监管方面,检验检疫主要采取严格申报、靠港监督机制,海事主要采取飞行检查和重点办证相结合的模式。监管模式之间的差异使得双方在监管力度和便利化措施方面尚不能形成最优化的磨合。

  提升篇

  当前,梅山局与梅山海事局积极协作,积极完善信息交换与资源共享两个机制,力争实现突破。在信息交换机制方面寻求流程科学。双方将通过交换进出港船舶动态、货物舱单等信息,实现进出港船舶信息、出入境客货信息、检验检疫警示通报信息的共享,提高海事和检验检疫机构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预见性,缩短船舶、货物和人员通过口岸的时间,提升口岸查验和通行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更好地服务于大通关。在资源共享机制方面寻求优势互补。双方发挥各自在管理、实验室检测方面的优势,梅山局可以利用自身在船舶卫生检疫、危险品监测等方面的优势,协助海事部门加强船舶监管工作;梅山海事可以在船舶动态信息、船员管理等方面,将协助检验检疫部门进一步加强船舶检疫工作,实现优势互补。同时发挥双方专家技术资源优势,联合开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人员技术及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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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宁波,梅山检验检疫局,海事,船舶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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