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日从呼和浩特海关了解到,近日,海关总署下发文件,取消了两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分别为“口岸对外开放审批”和“地方政府申请中、外籍民用飞机从我国非对外开放和限制开放机场出入境、陆路边境临时开放审核”两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这是海关系统在简政放权方面再次做出的重大举措。
据了解,2014年以来,海关总署先后取消了包括报关员资格核准、报关单修改、撤销审批及进境货物直接退运核准等在内的4项海关行政审批事项,下放了3项审批事项,分别为:减免税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审批、减免进口货物滞报金审批和关税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延期缴纳审批。目前,海关只保留了9项行政审批事项。
文/记者 郝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