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全省邮政行政执法行为的事前防范、事中指导和事后监督,近日,广东省邮政管理局结合《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和全省邮政行政执法实情,出台了《广东省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广东省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结合实际,从事前防范、事中指导、事后监督三个层面制订了十六项制度,对全省邮政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制度设计和规定,确保执法监督工作能够深入推进。一是保留《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中关于行政执法检查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等十项制度;二是结合实际,增设了法律法规培训制度、行政执法内控制度、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协同监督制度、重大案件报告制度、行政执法案卷归档制度、行政复议/诉讼/听证报告制度等六项制度;三是从具体落实的角度,对十六项制度内容进行细化和深入,提高相关制度的可执行性,并明确了相关负责部门。
广东局表示,下阶段将结合《广东省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要求,制订具体措施,并加大对全省邮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通过制度管理进一步提升省邮政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促进依法治邮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