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东兴检验检疫局对江山港口岸的一批进口煤炭作出退运处理决定。该批煤炭来自越南,重量1200吨,货值99877.6美元。这是东兴局首次退运不合格进口煤炭,退运原因为环保项目氟超标。
此前,东兴局对一批船载无烟煤进行了检疫查验,并按规定抽样送检,根据检测报告显示,该批无烟煤环保项目氟(Fd)含量高达每克含273微克,超出了《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中对氟的指标要求。东兴局按规定对该批无烟煤作退运处理。这是自2015年1月1日起《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广西辖区首次退运检出进口煤炭不符合国家限量要求的商品煤。今年以来,东兴局严格执行《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和广西检验检疫局的有关指示精神,加强对进口煤炭的检验检疫监管,煤炭产品质量和安全环保监管并重,防止不合格进口煤炭入境,切实有效维护国家环境和生态安全。
(魏 楠 黄克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