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安徽省邮政条例》。《条例》的出台填补了安徽省在邮政方面的立法空白,对推动邮政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行业创新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强化安全监管、满足人民群众用邮需求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将于7月1日起实施。
《条例》共八章、54条,对地方政府给予邮政普遍服务政策支持、推动“普惠邮政”建设等重点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邮政、快递基础设施的布局和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保障邮政业与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时,还适应电子商务等相关产业快速发展对邮政服务提出的新要求,设专章规范快递服务,并针对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收寄不验视、野蛮分拣、曝光用户信息等热点问题,分别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方怀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