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规范和加强我国航道规划、建设、养护和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有利于保障航道畅通安全和促进水运发展。
长江航道管理部门大力加强《航道法》的宣贯与实施,特别是依据该法有关航道管理与保护的规定,加强航道行政管理与执法工作,打击各种破坏航道行为,保护好长江航道资源,有力促进长江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的发展。
据悉,长江航道局开展了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贯活动,共制作横幅、展板300条(块),散发传单近5000份,赠送书籍2000余册,出动人员 2500余次、车船500艘次;组织开展了普及培训和执法人员专门培训班,共培训干部职工5000多人,执法人员400多人;严格按照《航道法》要求开展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工作,法律实施以来,共开展了执法检查约3000次,出动人员约8000人次,车辆船艇约4000艘次,制止非法采砂、非法弃土、违法港口疏浚、违章航行等损害航道行为800余起,共实施了60余起行政处罚,并责令赔偿航道损失,有力地维护了《航道法》权威和航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