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鲁记者 杨瑾 通讯员 孙景耀 谢峰
3月17日,记者从枣庄市港航管理局获悉,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以下简称“航道法”)正式施行以来,枣庄市港航管理局以多种形式掀起《航道法》学习、宣传、贯彻热潮,使《航道法》真正在京杭运河枣庄段落地生根。
目前,枣庄市港航管理局全面开展《航道法》宣贯工作,一方面加强内部学习培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针对《航道法》的培训,力求全面掌握,吃透精神;另一方面加强外部宣传。在一线服务窗口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航道法》宣传内容,在基层站点张贴和悬挂宣传标语,组织执法人员上航道、进码头、入船家、深入到船民中间,与船民面对面进行进宣传(见右图)。每到一条船,执法人员就将精心制作的《航道法》宣传材料发给船员,宣讲《航道法》相关内容,与船员交流,悉心解答船员疑问,以提高社会和水运从业人员对《航道法》的知晓度,确保《航道法》的宣传、贯彻工作深入人心、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