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沽口海事局创新海事监管举措,首次采取异地联动执法模式,与内河船船籍港海事机构、船舶管理公司共同落实内河船舶召回工作,这也是天津辖区首次使用拖轮将查扣内河船舶拖回核定航区,标志着天津辖区内河船舶专项治理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大沽口海事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有内河船在天津港大沽口港区水域进行海上砂石运输作业。经查,内河船“恒泰7号”轮由黄冈市京海船务有限公司管理,内河船“湘南县机0326”轮由湖南方平货运有限公司管理。上述两艘内河船均不应在天津港航区航行,且船舶安全情况未达标,因此执法人员对两船进行查扣,并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为切实消除内河船舶参与海上运输带来的巨大风险,保障查扣船舶安全返回内河核定航区,同时建立协同管理的长效监管机制,我局将查获的内河船舶违法行为及处理情况及时通报给船籍港的湖南省益阳市地方海事局和九江海事局,督促其强化内河船舶源头管理,密切关注内河船舶日常航行动态;也督促相关船公司及时召回其所属的内河船舶。最终由大沽口海事局、船籍港海事部门、船检部门、船舶管理公司在津共同探讨后,决定由船籍港海事局对上述船舶进行附加检验,检验合格后安排合适的拖轮将其拖至核定航区。
至截稿时,“湘南县机0326”轮、“恒泰7”轮通过拖航检验后,在拖轮协助下已顺利起航,驶往核定航区。此次联合治理工作通过建立与船籍港海事机构的信息通报和协作,有力遏制了内河船参与海上运输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