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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如何看待有偿代收快递?

www.jctrans.com 2014-6-5 11:15:00 十堰晚报

导读:昨日,针对物业公司该不该收取快递代收费,收费标准如何确定,物业有偿代收如何完善服务等问题,市房管局、物价局等相关部门给出意见。

  两日来,本报接连刊发两篇报道,对世纪花园物业管理处代收业主快件收费的情况,进行调查和探讨。昨日,针对物业公司该不该收取快递代收费,收费标准如何确定,物业有偿代收如何完善服务等问题,市房管局、物价局等相关部门给出意见。

  代收快递收费须与业主协商 收费标准须物价部门报备审批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市房管局物业管理科。针对世纪花园物业管理处有偿代收快递的做法,工作人员认为,目前物业公司和业主签订的服务合同中,并没有约定代收快递的服务项目,它属于特约服务范畴。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但不能由物业公司单方面定价。

  那世纪花园小区的物业管理处收取2元快递代收费,标准从何而来?对此,市物价局公共服务科工作人员称,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是针对广大小区业主的,也直接关系到业主的切身利益。因此收取快递代收费不能单方面自作主张,而应和业主积极沟通协商,才能获得业主的支持和认可。物业在贴出通知,告知业主收取2元/件的快递代收费之前,应该召集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协商讨论,代收快递可不可以收费,收多少费用,都须有2/3以上的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成员通过方可。协商定价后,还须向市物价局报价备案,经物价局审批通过后,物业才能收取相关费用。“物价局暂时还没有收到类似的报价备案。”

  湖北经立律师所律师史鹏介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应当为邮政企业投递邮件提供便利。一般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代收快递这一服务项目,对于物业公司为业主代收快递是否应当收费,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由业主和物业公司协商解决。如果未与业主协商达成一致,物业公司不能随便收费。

  有偿代收应完善服务 快递安全时效要保证

  针对世纪花园物业管理处代收快递收费的现象,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科负责人刘巍表示,代收快递作为一种特约服务,物业收取代收费,就应该提供与之相配套的完善服务,承担一定的风险和责任,还要和快递企业做好衔接和约定。

  刘巍认为,物业企业和快递企业应当做好以下方面的约定:物业企业应当与业委会商定,在小区设立专门临时存放、保管快递的周转场地,并指定专人看管;物业公司应对代签的快递进行造册登记,快递公司不得将代收货款的快递和包装不完好、破损的快递委托物业管理人员代收;物业企业对代转代投快递,除小区收件人要求自提或允许延时送达外,应当在快递企业向寄件人承诺的服务时限内送达业主,并办理签收手续。

  另外,物业应对代收及代转代投的不同快递类别,确定不同的代收收费标准,而不是一刀切。

  据了解,2013年十堰快递行业实现收入6842.3万元,同比增长51.2%;快递业务量达1258.8万件,同比增长61%。已有16家快递品牌公司在十堰设立分支机构,十堰快递从业人数达686人。十堰快递行业近年来蓬勃发展,有关快递丢失、延误、损毁的投诉很多,最大原因就是快递进小区遇到障碍,碰到投递难题。

  如何破解快递进小区最后100米的难题,成为物业行业和快递行业共同关心的问题。

  万科地产在国内许多一二线城市的小区物业管理经验,可供十堰物业公司和快递公司借鉴。世纪花园物业管理处主任洪波介绍,为保障小区的安全,又为了让快件及时送到居民手里,万科物业开发一套小区快递配送系统。物业派两名专职人员看管快件,另派一人负责配送上门。

  “他们跟快递公司签订有偿代收协议,一些未与物业签订协议的快递公司若送来快递,则需要业主书面出具物业代收委托书。”洪波说,每件快递送达小区后,万科物业用摄像头拍摄下来,贴上条形码,录入系统,然后短信通知业主。

  相关法规力挺快递畅通进小区 今年8月,代收代转快递将有制度约束

  刘巍介绍,如今确实存在部分小区、院校不允许快递车辆进出,部分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没有为邮政(快递)企业提供邮件接收场所的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快递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万科物业的做法虽然有效,但无形中增大本就处于亏损边缘的快递企业成本。“像万科的这种管理模式,物业公司和快递企业需有巨大的人力和财力为依托,这种模式在中小城市并无多大借鉴意义,不能简单复制。”刘巍说。

  “小快递,大民生”。刘巍认为,相关部门应将快递配送基础设施纳入民生工程,在规划上把好源头,从建设智能物流城市角度去升级传统的邮政信报箱,把它改造成既能收报收信又能存放物品型邮件的智能存储柜,以适应当前网络购物等新型业态的发展,长效解决快递投递最后100米的问题。

  刘巍介绍,去年市邮政管理局就车辆通行难、停靠难等问题,联合交通、工商、房管、城管和交管部门出台《邮政(快递)车辆通行暂行办法》。其中第十六条规定,要求对持有车辆通行证的邮政(快递)车辆,各机关单位和小区应为其提供便利,不得阻扰和拒绝,确保快递车辆正常通行,相关部门应尽早把小区快递智能存储建设作为基础设施纳入规划范围。

  前不久出台的《市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对破解最后100米难题提出明确意见。新建楼盘应将投递服务点作为基础设施纳入规划范围,鼓励社区、大专院校、商务楼宇、单位设置快递智能投递设施,支持物业管理提供代收业务。支持流通末端共同配送点和卸货点建设、改造,鼓励建设集配送、零售和便民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物流配送终端。

  据了解,《湖北省邮政条例》近期将提请省人大第三次审议,预计《条例》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供接收快递的场地或者服务设施,允许统一着装并佩带标识的快递企业从业人员和车辆进入为用户提供服务,不得阻拦。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者物业服务合同有代收、代转快递约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业主代收、代转快递;没有约定,快递企业无法按址或者当面投递的,经收件人同意,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为业主代收、代转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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