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温州检验检疫局检出两批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的进口德国饮料,并作退运处理。
该两批饮料分别是水(添加果糖)和混合水果汁。其中,水为6048瓶、共计1584升、货值2217.6欧元,混合水果汁6912瓶、共计1728升、货值4008.96欧元。温州局工作人员在审核该饮料食品标签时发现,两种饮料所添加的辅酶Q10属于新食品原料,需要经过国家卫计委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但进口商未对该两种饮料办理安全性审查。依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温州局出具了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并对其作出退运处理。
(王 平 鲍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