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南宁海关获悉,近3年来,南宁海关共查获侵权物品(俗称假名牌)687批次,数量133.6万件,货值人民币3910.4万元。海关人士提醒,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已成为海关的职能,市民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如果涉及侵权,不仅有可能被查扣,还需承担相应后果。
南宁海关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禁止侵权货物进出口,侵权货物将被杜绝于国门之外。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并侵权的,按照侵权货物处理。经调查侵权的,海关没收侵权货物,对并侵权人予以罚款,发现涉嫌犯罪的,还要将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记者/骆万丽通讯员/周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