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南宁海关与我区35家合作企业签订“企业协调员”制度试点企备忘录。此举是南宁海关作为全国首批11个试点海关之一,进一步深化关企合作的又一重要举措。
据悉,按照备忘录要求,海关将为相关合作企业配备企业协调员,为企业提供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协调解决企业办理海关事务疑难问题,同时针对企业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促进企业持续保持良好守法状态。签约企业设立企业联络员岗位加强与海关的沟通联系,在守法经营、信息提供、廉政共建方面开展与海关的合作。
据了解,此次海关签约企业既包括大海粮油工业(防城港)有限公司等23家海关AA类企业,也包括上汽通用五菱等12家海关A类生产型企业。这些高资信企业贸易额占到广西进出口的一半,是广西外贸发展的主力军。
(骆万丽 谢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