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日起至12月31日,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要求,黑河检验检疫局免收法定物品的出口检验检疫费,初步估计可为黑河企业直接减免70余万元。
黑河检验检疫局从8月1日起已经开始严格执行国家质检总局的最新要求,并利用“检验检疫电子监察系统”对业务系统进行实时监控,确保该项惠企政策迅速执行到位。同时,黑河检验检疫局认真向辖区进出口企业做好宣传指引工作,在门户网站、报检大厅等处向检验检疫相对人公示和宣传免收政策,根据政策执行实际及时调整和制定更加便捷的办事流程,并对外公布业务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