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巧鸿 通讯员 彭洁 实习生 吴爱娟
5月9日,福清海关与国电福州发电有限公司、福州松下码头有限公司、融侨管委会、福清市海峡经贸有限公司等4家监管场所企业,联合签署了《关企合作备忘录》。
《关企合作备忘录》在验货场、堆场、仓库、货物、卡口管理、场区、港区管理等方面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作出明确规定。同时,海关承诺在依法行政、严密监管的前提下,改进监管和服务,建立与企业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监管场所企业承诺,将按照海关监管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企业管理和操作制度,确保海关有效监管。
据了解,《关企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是福清海关为顺应现代物流新形势发展需要,助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出的一项重要举措,将进一步加强海关与企业间的合作,强化海关监管场所规范管理,促进企业守法规范经营,切实提高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