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汪昌莲
11月29日,山东广饶县一刘姓居民在收到网购的一双鞋子几小时后,出现呕吐、腹痛等症状,当天因抢救无效死亡。据诊断,刘某死于氟乙酸甲酯中毒。经过调查,12月20日,山东省邮政管理局通报称:“夺命快递”由武汉发往潍坊,在卸载中造成化学品泄漏,导致1人死亡、9人不同程度中毒。目前涉案寄件人已被刑拘。(12月22日《楚天都市报》)
从表面上看,“夺命快递”致1死9伤,发送违禁化学品的寄件人是罪魁祸首,其被刑拘,并将会受到法律严惩,也是罪有应得。然而,涉事快递公司的验视制度形同虚设,特别是在问题邮品已经导致员工产生中毒反应的情况下,仍坚持快递,思想意识的麻痹,以及对生命的漠视,令人胆寒。因此,客观上讲,涉事快递公司充当了寄件人的同伙,不能仅对其取消经营资格了事,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不可否认,快递行业极不规范,乱象丛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伤害了消费者的感情。比如,快件延误、丢失、损毁、内件短少及服务态度差等不良现象时有发生。最典型的例子是,杭州一家珠宝行,去年11月给深圳的客户快递了两块1公斤重的24K黄金,价值68万余元,结果客户收到的是一只空箱子,为此快递公司只赔偿2000元。特别是,快递行业监管政策滞后,行业自律意识不强,行业标准缺位,为“夺命快递”的出现埋下了祸根。
一方面,快递份子钱收得“不阳光”,既推高了快递企业服务成本,又加重了消费者经济负担。无奈之下,快递企业为了逐利,什么钱也敢赚,什么危险物品也敢快递。另一方面,邮政部门重收费、轻管理,对快递企业的经营行为几乎是放任不管。可以说,企业经营的无序和行业监管的缺位,导致快递行业成为一个高风险行业。问题是,快递行业风险,岂能用消费者的生命去发现?
因此,“夺命快递”事件,给快递行业敲响了警钟。首先,邮政部门和商务部门应联合出台相关政策,培育若干实力强大的电商企业和快递企业,促进其服务提档升级,更好地推动网购和快递产业链的健康发展。同时,邮政部门应加强对国内快递行业的监督管理,对快递企业实行经营许可制度,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让快递企业不敢懈怠任何消费者。特别是,必须对相关法律条款进行修缮,强化快递行业的赔偿责任,让客户承担零风险,维护消费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