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为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福建检验检疫局在福州试点建立出口企业质量问题约谈制度。该局已约谈40多家企业,帮扶出口灯具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抽检、型式试验一次合格率已由30%提升至75%。
进出口企业质量问题约谈制度应用风险管理,就涉及产品质量安全、企业质量管理、重要质检工作、重大质量事件等专题、专项工作,与相关企业人员开展针对性的谈话,突出检验检疫机构在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监督在前、沟通在前、防范在前”的作用。
在约谈对象上,该局根据不同专题,约谈企业的直接负责人乃至企业主要负责人;在约谈方式上,采取单一出口质量监管业务部门一对一约谈单个企业、一对多约谈同类型企业,或相关业务部门多对多集体约谈企业等多种形式;在约谈内容上,就专题内容、信息技术辅导、问题沟通,以及执法约谈等多种内容展开约谈;在评价机制上,以促进企业质量意识提升和完善企业质量控制体系为评价标准,并逐步建立跟踪机制,保证企业不再出现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