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地方海事局下发《关于贯彻执行〈江苏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提出海事监管、船舶检验等节能减排工作意见,通过逐步建立起节能减排考核制度,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位,促进我省地方海事系统节能减排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通知提出,船检部门要加强内河船舶LNG动力改造监管,鼓励在新建和营运船舶中推广LNG动力系统的应用,通过宿迁段LNG试点应用的工作经验总结,进一步带动LNG船舶在京杭运河货船中的应用。海事部门要按照节能减排的要求深化船舶污染防治工作,强化船舶垃圾、废油水等污染物送交跟踪监管,积极探索辖区重点水域船舶垃圾送交方式,并及时有效处置船舶污染突发事件。全系统要加强部门间节能减排工作交流,积极配合运管部门做好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以及“水路运输领域”其他各项节能减排工作。
下一阶段,全省地方海事系统将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来推进行业节能减排,通过深化和拓展水上视频监控、AIS、GPS等资源的应用,广泛建立海事电子巡航机制,实现对在航船舶的无扰化远程监管,有效降低海巡艇、执法车和营运船舶的油料消耗,提高水上安全监管工作效率,促进内河水运的低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