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即将实现全市范围“最多跑一趟”。记者昨日获悉,市国税局决定自7月1日起下放第二批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审批权,实现全市范围出口退税审批权下放。
此次审批权下放范围包括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琅岐经济区等6个区级国税局。加上5月1日起已实现下放的福清市、长乐市、闽侯县、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和高新区等7个县(市)区国税局,出口退税审批权将实现在全市范围内下放,福州地区纳税人均可直接由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业务。
按照“属地+专业化退税”管理新模式,市国税局下放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审批权将实现出口退税业务由市、县两级办结精简为县级一级办结,企业可就地在辖区办理出口退税审批程序,不再需要跑远路到市国税局审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据介绍,为确保外贸企业正常退税申报,对审批权下放前已受理尚未办结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业务,由原受理机关办结,市国税局进出口处受理外贸企业退税申报业务期限到2017年6月15日止(含当天)。自7月1日起,鼓楼区等6个区外贸出口企业应到所在区国税局办理出口退税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