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峰
有自贸区“基本法”之称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经过三审表决,获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自8月1日起正式实施;不久前,距挂牌仅仅9个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推出修订版。由原来190条缩短为139条。在减少的51条管理措施中,实质性取消和放宽33条;同时新增31项开放措施。“基本法”体现的“法无禁止皆可为”的法治精神以及负面清单“瘦身”,向世界展示中国兑现自贸区承诺的力度与速度。(2014年08月05日《人民日报》)
这是上海自由贸易区释放出制度创新的活力,也是自由贸易区不断改革,进行自我革命,所取得的成果。自从2013年9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成立,它“高产”的就不是开发区习见的高楼,而是先行先试的制度创新。这块良种初播的“试验田”,正精耕细作,努力催生可复制、可推广的“好收成”。
其实,什么样的活力最大,制度创新的活力最大,制度创新就是为市场,也是发展披荆斩棘,开拓前行,保持制度的先行先改,才会让市场有活力,让发展有活力,更让制度有活力。
没有制度的先行先改,就不会有贸易区的良好发展,更不可能有贸易区的良好收成,正是制度的先行,也是制度的不断创新,是对制度的不断改革,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才释放出了巨大的活力,制度创新释放活力,才得以复制推广全国示范。
正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说,“制度创新的改革,难度更大、涉及面更广、涉及的领域和碰到的问题更深刻,是进入深水区的改革攻坚战。成效取决于政府自身解放思想、甚至自我革命的精神,责任很重,压力很大。但我们很有信心,党中央、国务院已经明确改革方向,自贸试验区改革方案体现了全国的智慧。”
制度创新的难度大,但自由贸易区力度更大,制度创新的难度正是倒逼出了自由贸易区改革的力度和速度。破解难题,冲破难度,上海自由贸易区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战的气概,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杀出一条血路。
正是制度创新,短短9个月,在充满艰辛和挑战的过程中,收获了满满的信心。从国家部委到上海自贸区,不惮于向自己亮起手术刀,改革形成捏指成拳的合力,带来极高的工作效率,负面清单一再“瘦身”,制度创新释放活力,初步做到可复制可推广。
可不,改革推进一步,活力激发一步。也正是上海自由贸易区制度创新的释放的活力,今年自贸区内企业首次改年检为年报制度,至6月底,已有9700多家企业提交年报,占区内企业总数的八成以上;7100多家提交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区内企业数的73%。
就在9个月时间里,自贸区的“收成”令人大呼“意外”,投资者用资本投了赞成票,新注册企业达10445家,比其前身上海综合保税区域20年企业注册的总和8000余家还多。1至6月,自贸区完成经营总收入7400亿元,同比增长11.2%;工商税收335亿元,增长超过两成。
这就是制度创新释放出的巨大活力,是改革的活力、市场的活力、发展的活力,正是上海自由贸易区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的结果,上海自由贸易区释放出制度创的巨大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