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上海12月15日 - 中国人民银行周日晚间公告称,央行当日已与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续签本币互换协议,同时签订了新的双边本币结算与支付协议。双边本币互换规模为70亿元人民币/2,000亿哈萨克坚戈,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公告指出,双边本币结算与支付协议签订后,中哈本币结算从边境贸易扩大到一般贸易。两国经济活动主体可自行决定用自由兑换货币、人民币和哈萨克坚戈进行商品和服务的结算与支付。
公告指出,该举措有利於深化中哈两国货币金融合作,便利双边贸易和投资,维护区域金融稳定,标志着中哈两国金融合作进入新阶段。
2011年6月,中哈签定本币互换协议,规模亦为70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