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国《亚洲经济》报道,韩国保健福祉部20日表示,韩国将在31日前针对“在经济自由贸易区内开设外国医疗机构审批程序”等相关规定的修正案进行立法预告。
修正案删除了外国医疗机构在入驻经济自由贸易区时要有10%以上的工作人员拥有医生或牙医执照的规定。以后将综合考虑医院的诊疗科目、病床规模、外国医护人员数等因素,对拥有外国执照的医生比率进行弹性规定。
但是外国医疗机构各诊疗科目内要有1人以上持有外国医生执照、外国人投资比率要达到50%以上、要与海外医院签订运营合约的条件仍然保留。
韩国福祉部相关人士表示:“此次的修正案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外国医疗机构在入驻韩国经济自由贸易区时遇到的部分问题,入驻机构数量有望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