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国家质检总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3年1月起,国家质检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12年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出口企业影响的调查工作。根据调查结果推算,2012年有23.9%的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不同程度的影响;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导致我国全年出口贸易直接损失685亿美元,企业新增成本280.2亿美元。
对我国企业出口影响较大的国家和地区排在前五位的是欧盟、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拉美、东盟,分别占直接损失总额的32.6%、26.1%、8.1%、6.7%和5.2%;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较大的省份排在前五位的是广东省、浙江省、江苏省、山东省和上海市,分别占直接损失总额的32.2%、15.2%、11.8%、9.1%和6.3%;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较大的行业排在前五位的是机电仪器、化矿金属、纺织鞋帽、农食产品、木材纸张非金属,分别占直接损失总额的35.4%、32.7%、13.2%、6.1%、4.7%。
技术性贸易措施被认为是继汇率之后企业在出口中遇到的主要障碍。为提升我国进出口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能力,国家质检总局拟采取以下措施:促进传统进出口贸易转型升级;积极运用WTO赋予的权利;加强WTO框架下的多边双边国际交往与合作;加强对外评议磋商与交涉,提高评议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