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人士称:家具提关税系误读“零关税”时代未终结
早在今年3月26日,海关总署网站挂出2012年第15号法规,包含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其中,实木家具、皮质家具、藤竹家具以及其他家具的税率调整为10%。
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此次的家具产品包括各种材料制成的沙发、组合式家具、柜、橱、台、桌、椅、书架、床、床垫、坐垫等产品。法规自2012年4月15日起执行。因此有媒体表示,自2005年1月起实施的进口家具“零关税”时代将终结。上海、广东等地的业内厂商甚至也高调“表态”,关税成本传导至终端消费,或刺激涨价15%左右。这引发了不少中高档家具选购者的强烈关注。
昨日,海关人士再次通过媒体表态,总署第15号文件只涉及个人随身携带物品以及邮递物品,不涉及大宗贸易,“进口家具零关税时代终结是一种误读。”南京城南一家美国进口家具店负责人对此表示称,目前国内进口家具确实不可能恢复关税,依然会保持零关税,“调整关税必须要有一定透明度,除非特殊情况,一般做法都是在年初就必须进行公示。”
家具协会称:进口家具利润“超高”
既然进口家具成本暂时还未在关税门槛上被“抬高”,那么在传统的家具销售旺季,是否还会出现进口家具大幅提价的市场现象。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