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已明确表示,如果欧盟因坚持征收航空“碳排放税”而遭到贸易报复,欧方准备予以反报复,但欧盟也表示,希望能在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框架内就航空“碳税”问题达成协议。
欧盟委员会负责气候事务的委员康妮·赫泽高9日在出席欧盟成员国环境部长会议时警告说:“如果一些国家决定采取针对欧洲公司的歧视性措施,(欧盟)委员会将与受牵涉的成员国政府密切协作,立即采取适当措施。”赫泽高还在其推特上称:“(欧盟)所有国家都支持这一路线。”
欧盟轮值主席国丹麦的能源大臣马丁·利德高同日对媒体表示,尽管遭到多方反对以及有可能遭遇贸易报复措施,但欧盟不会改变其向在欧盟境内飞行的航班征收“碳排放税”的政策。
此间有媒体分析,由于反对欧盟航空“碳税”的国家之间出现意见分歧,因此欧方在相关谈判中仍有牌可打。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正在研究多种选项,有关各方最终有可能达成某种妥协,同意建立一个能够控制民用航空碳排放的全球性机制。
2008年11月,欧盟通过法案将国际航空业纳入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并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根据该法案,全球2000多家航空公司在欧盟境内机场起降的国际航班都要为超出配额的碳排放缴纳费用。这一法案遭到多个国家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