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中石化岳阳石油分公司在5月上旬被披露出“问题油”事件后,针对此类问题,中石化总部在5月下旬出台了加强成品油外采的相关措施。这次出台的相关措施主要体现在,限制采购没有在规定生产商范围之内的油品;限制采购不具备国标品质以及针对调和油新增标准的油品。业内人士认为,“限购令” 的出台,使得成品油外采贸易面临大调整。
“限购令”中要求,第一,严格划定了外采油品的购进生产厂商。除了几大央企的炼厂以及控股的炼厂之外,民营企业仅保留了十几个地炼厂商做为外采油品的生产商(山东地炼仅保留了11个),曾经成百个从事调和油业务的调配商被排除在外采油品的贸易之外;第二,新增了外采油品检验标准。针对调和油己占了外采油品中不小规模的现实情况,在国标质量标准的基础上,还增加了针对调和油检测的若干新的指标。诸如“烯烃含量”是否够、有否包含有“甲缩醛”等一系列的检测指标,由此进一步保证了调和油的使用性能以及存储期间的稳定性。
中石油虽然没有出现“问题油”事件,但是,中石油以中石化为镜严格外采也将是一件预料之中的事。届时,两大集团对外采的“限购”会全面形成。民企石油的外采贸易将面临着一次大调整。
目前,在外采贸易中有相当规模是以调和油技术生产的成品油。国内调和油市场的兴起,除了两大外采量需求日益扩大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原因也不能忽视,这就是随着成品油价格的逐步上涨,调和油原料(如:石脑油、C5、C9、芳烃及混芳烃、MTBE、DMC)与成品油之间的差价造就了一个规模可观的调和油市场,并且形成了一个由调和油原料生产商及进口商;油品调配商;外采贸易商组成的较为完整的外采贸易链。
调和油市场的形成,有其必然性及可行性。首先,它不但补充了两大自身炼厂供应量的不足,更为重要的是,还形成了两大资源体系之外的又一条资源生产体系,这是支撑民营石油企业生存与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其次,调和油并不意味着就是伪劣产品。即使在两大炼厂,当原油初次加工后,生产出来的也仅仅是汽柴油的组分而己,只有进一步的进行相关组分原料及添加剂的调和后,才能形成符合标准的汽柴油。因此,在质量保证的前提下,民企调油商调和后的成品油对车辆使用并没有害处,并且,由于调和油的价挌优势,还不时的撬动了价格竞争的另一端翘翘板。
无论是中石化还是中石油,由于两大集团自身的成品油经营增长量远远超过本系统炼厂的配置量,并且,两大集团对下属公司有着对经营量的激励性考核要求,因此,两大的外采需求是刚性的,并不会因为对外采渠道的收窄而减少外采量。虽然,新出台的外采措施规定,在外采贸易中需要外采供应商同时提供规定炼厂的出厂凭证,从而将原有大批从事调和油业务的调配商排除在外采贸易之外。但是,由于两大外采刚性需求的存在,以及调和油原料与成品油之间存在的利润空间,造就了一个厐大的外采市场。有需求必定就会有生产,因此,从长远看,为外采而服务的各产业链业的业务并不会消失。
今后,需要做的是,在外采这条产业链上的业者,应通过规范行为、升级技术、外采贸易模式与流程的重新组合而适应新的要求。尤其是从事调和油业务的业者更是如此,淘汰的仅是不规范的调配商与不成熟的调配技术,对广大调配油业者而言,这是一次绝处逢生的机会。
预计,这次中石化出台的外采相关措施,将不可避免的对成品油市场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
其一,对大多数调和油业者以及调和油原料生者而言,业务将出现一段时期的调整与观望期。近期,调和油资源会急剧减少。
其二,中石化旺盛的外采需求与收窄的外采供应渠道之间将形成“供不应求”的矛盾。今年1-3月,中石化的外采月均量大约280万吨,可以想象到的是,月均280万吨的外采量主要依靠十几个系统外炼厂供应是难以满足的。况且,还有中石油近乎月均320万吨外采也在嗷嗷待哺。
其三,尤其是在第三季度期间,随着柴油需求旺季节的到来,中石化必要的储备与外采节奏之间将可能是一对矛盾。届时怎样进一步拓宽外采渠道将可能是面临的新问题,并且,还可能随之引来一轮外采补进的外采量大幅反弹。
其四,外采市场的规范与外采贸易链上的各业务环节的提升己是一个趋势,不适应这个趋势的业者将被调整出局。调和油技术的提升与针调和油质量质检制度的完善,应 是这次外采贸易大调整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环。随着各种措施的到位,主营集团外采中的“问题油”将会减少。
(息旺能源首席分析师 新华社特约分析师 钟健)
本文关键词:中石化,“限购令”,成品油,外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