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一直以来闹得沸沸扬扬的家乐福进场费问题,商务部发言人姚坚昨天表示,商务部正会同商业企业的行业协会,起草制定零售商、供应商商品购销合同的规范,希望通过规范化的合同,来解决零供关系中突出的矛盾,包括进场费等问题。
“进场费等问题确实是非常突出,也对价格上涨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姚坚表示,家乐福所反映出来的进场费等零供关系的问题,在这一阶段表现比较突出。该问题的核心矛盾就在于制造业发达、服务业落后,造成了供货商要有求于大型零售商。商业企业是市场化程度最高的,政府可作为的空间就是提供进一步的规范。
据了解,在规范零供商方面,商务部从2006年就已经开始关注这个问题,并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两个规定,一是《关于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二是《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此外,商务部还会同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利用行业协会的平台,来建立零售商、供应商的投诉应诉协调仲裁机制,应对零供商矛盾。
对此,北京商业经济学会秘书长赖阳认为,进场费问题的存在是由于双方地位不平等引起的。零售商竞争有限,家乐福等少数零售商一家独大,供应商没有更好的销售渠道。而供应商自身品牌竞争力不强,品牌同质化程度高,没有形成自己的独特优势。
北京工商大学教授洪涛表示,如今零供之间的关系模式比较复杂,既有突出的“店大欺客”、“客大欺店”现象,也有部分零售企业对供应商免收进场费,最近又涌现出了“0租金、0扣率、7天一结账”的新模式,很多新问题也随之出现,旧有的管理办法已经不适应形势的变化,有关部门在制定新的规范时,应该主要着眼于保护弱势一方的利益,在面临零供双方地位不等时,有灵活的规范来区别对待。
“除了政府的规范,零供双方也应意识到,长久的交易是要建立在双方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因此进场费等问题应该是双方协商的结果,而不是一方说了算。”洪涛表示。
本文关键词:商务部,出台,购销,合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