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新能源贸易战再起 中国光伏或临灭顶之灾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1-10-29 15:06:00 南方周末

导读:在全球光伏市场深陷寒冬之际,是选择双方互利,还是玉石俱焚?至少目前,美国选择了“玉石俱焚”——“反倾销、反补贴”的大棒已砸向中国光伏企业。此举不仅可能引发欧盟连锁反应,给中国光伏带来毁灭性打击,而且可能引发全球新一轮针对中国新能源的贸易保护风暴。

  中美新能源贸易战硝烟再起

  在全球光伏市场深陷寒冬之际,是选择双方互利,还是玉石俱焚?至少目前,美国选择了“玉石俱焚”——“反倾销、反补贴”的大棒已砸向中国光伏企业。此举不仅可能引发欧盟连锁反应,给中国光伏带来毁灭性打击,而且可能引发全球新一轮针对中国新能源的贸易保护风暴。

  贸易大棒再次落下

  屋漏偏逢连夜雨,深陷寒冬的中国光伏企业,再遭来自大洋彼岸的一场“劫难”。

  2011年10月19日,德国光伏巨头Solar World在美分公司,联合其他六家美国光伏企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请,要求对中国出口的太阳能电池(板)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以下简称“双反”调查)。

  反倾销是指对于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而反补贴则是为了维护国际贸易的自由发展,针对一国的补贴行为采取必要的限制性措施。

  按照相关流程,11月8日前后,美国商务部将决定是否立案,如果立案,则进行为期一年的调查。

  新能源已经成为最近中美贸易摩擦的新主题词。一年前,几乎在同一时间,美国宣布就中国是否对国内清洁能源行业提供非法补贴进行调查,即“301”调查(详见2010年10月21日南方周末《中美新能源之争——美国国家利益超越全球气候大局》)。

  时隔一年,“301调查”因为“补贴证据缺乏”不了了之,中国光伏行业刚以为打了一个胜仗,“双反”调查随之而来。

  “双反调查”与“301调查”根本的区别在于:“301调查”中,中国可以通过上诉去世贸组织讲理,而“双反”是根据世贸组织的“双反”协议转化成美国国内相关法律发起的调查。

  这意味着,“双反”调查中,“美国可以不经过世界贸易组织的仲裁就可自行决定结果。”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法律部负责人刘鹏旭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若此次调查一旦认定申诉请求,中国光伏企业面临的可能是高达100%的反倾销税。“美国市场的大门基本就此向中国光伏企业关闭了。”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事实上,伴随“双反”调查的还有美国企业针对中国光伏企业发起的各种专利侵权诉讼、破产限制购买法令等“五花八门”措施。

  本月初,美国光伏零部件安装企业Westinghouse Solar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希望调查中国第一家登陆美国纳斯达克的光伏企业——阿特斯太阳能及另一家美国当地的光伏组件安装专业公司Zep Solar的专利侵权。

  几乎同一时间,美国能源部向特拉华州的美国破产法院提交文件,试图为即将破产的美国太阳能企业Evergreen Solar的一种太阳能电池板制造专利技术设置一个法律限制,此举正是为了阻止外国实体获得受美国政府资助的技术的控制权。此前,中国买家正欲参加Evergreen Solar的资产竞拍。

  在全球光伏市场萎靡不振之际,美国的贸易保护姿态已十分明显。

  公平贸易下的“强盗逻辑”?

  事实上,对新能源产业的“补贴”并非中国独有,即便是美国,2009年也给可再生能源补贴了252亿美元。中国的“补贴”哪里出了错?“归根到底,是因为美国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燕生坦言,“在非市场经济体中,土地价格、汇率都不由市场决定,美国想当然地认为,中国的补贴是扭曲的。”

  然而,在国际反补贴法中,“反补贴、反倾销”的贸易救济措施并不适用于不具备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直到2016年,都被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因此,美国一方面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另一方面,又以此为借口,向中国挥舞“双反”大棒。

  业内更担心的还是”双反”的连锁反应。按照世界贸易组织规定:在一成员方反补贴调查中被认定的补贴措施,可以直接被其他成员在反补贴调查中援引。

  担心不无道理。基本上美国“贸易救济”措施每次出台,欧盟都会“尾随”。

  2010年10月,“301”调查不到一个月,欧委会贸易委员德古赫特即表示,欧盟业界认为中国政府的补贴导致中国产业与欧盟产业之间“不公平竞争”。

  显然,欧盟可能也会借此对中国产品提出更多的反补贴调查申请。此次牵头“双反”调查的Solar World,其实是一家总部位于德国、当地最大的光伏企业。“Solar World在美国市场的销量很小,它是在为欧洲市场进一步打击中国企业做铺垫。”一位业内专家分析道。

  美国市场目前占据国内光伏企业出口份额10%左右,绝大部分国内的光伏产品出口到了欧洲。“没了欧洲市场,对于国内光伏产业来说,后果将是毁灭性的。”李俊峰说。

  华府的惟一选择

  其实,早在2011年7月间,李俊峰就得知了Solar World连同其他六家美国光伏企业在华盛顿进行动员立案。虽然他多次和Solar World 沟通,但Solar World并未给“中国朋友”留任何情面。

  “不留情面”的背后是“哀鸿遍野”的美国光伏企业。

  7月以来,美国已先后有三家光伏企业宣布破产:加州的Solyndra,马萨诸塞州的Evergreen Solar以及纽约的Spectra Watt公司。其中,加州Solyndra曾是全美国第一家政府资助的太阳能企业,它的破产一度让奥巴马陷入政治危机。

  根据美国可再生能源业市场调查机构“GTM研究公司”的调查数据显示:过去一年里美国约有五分之一的光伏产能因破产或停产而消失,主要原因是无法与中国廉价太阳能产品竞争。

  2009年,张燕生曾赴美国调研,他发现:2000年至今,美国在新能源领域的发明专利申请,增长率为负20%。“美国目前在这个领域重新投入大量人力财力,重新建立美国的领先优势,可能需要至少5年的时间。”张燕生说。

  在此期间,使用贸易保护的方式来发展自己新兴产业,成为美国唯一的选择。而对于目前陷入困境的美国经济来说,除了量化宽松政策,通过贸易摩擦振兴出口无疑也是美国政府的唯一选择。

  此外,美国大选将至。如同每一届选举一样,“贸易保护”是华府政客们寻求政治支持的一贯砝码。种种迹象表明,奥巴马政府也选择了同样的道路。

  10月11日,美国参议院以63票对35票通过了旨在逼迫人民币加速升值的《2011年货币汇率监督改革法案》。随后,针对中国光伏企业的“双反”申请随之提出,在此背景下,申请将几乎毫无悬念地在美国商务部立案。

  斗则玉石俱焚

  目前,涉及“双反”调查的中国光伏企业已通过各种途径“抗美”。

  其中,尚德电力已在美国聘请了相关律师,准备应对可能面临的一系列诉讼;英利绿色新能源一方面称“公司参与公平竞争,绝对没有企图损害美国公司或工人的利益”,一方面也称“正在探讨这一申诉”。

  李俊峰及其所在的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已先后与5家美国企业——通用、第一太阳能、应用材料、杜邦以及道康宁进行了沟通,希望后者与华盛顿政府沟通。

  这源于美中之间太阳能贸易的顺差,中国可再生能源协会副理事长孟宪淦提供的数据显示此顺差已达18.8亿美元,而上述五家企业,每家在中国的销售额都超过了一亿美元。

  李俊峰希望这些美国企业能游说美国政府,然而至今上述企业态度“尚不明朗”。

  在孟宪淦看来,赢得这场贸易战的关键仍然在政府的态度。事实上,中国也不是无牌可出。此前当美国政府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轮胎征收惩罚性关税时,中国即表示,将启动针对美国向中国出口肉鸡和汽车产品审查这样的“贸易反制措施”。

  “进行贸易反制是中国应对‘双反’的有效途径,但关键还要看是否会引发中美关系恶化。”李俊峰表示。

  目前来看,形势不容乐观。2011年,中美贸易总额预计超过4500亿美元,其中,光伏产业的出口额是200亿美元,份额不到5%。“目前我最担心的是政府不够积极。”一位参加过商务部应对“双反”内部会议的专家说。

  “光伏企业只能抱着必死的决心,不是置之死地而后生,就是玉石俱焚。”李俊峰叹息道。

本文关键词:新能源贸易,灭顶之灾,中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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