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补贴、奖励、货币政策鼓励……上半年,中央财政在保持稳健的财政政策基础上,加大对三农与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通过财税政策与货币政策叠加等融资减税,力促三农与小微企业发展。专家预计中央后续将有更多政策出台。在三农与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问题上,国家发改委9日表示将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化解“融资难”难题。
中央财政+央行定向降准力促资金回流三农
上半年,财政部通过减轻农村金融机构税负、以奖励和补贴带动涉农贷款的上升、央行再降准引导信贷流向三农等方式,多重财税政策与货币政策叠加,合力“灌溉”三农。
今年以来,财政部对金融机构小额农户贷款(5万元以下)利息收入和保险(放心保)公司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并减按9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对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以及县域以下法人的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继续实行3%的营业税率。
此外,加大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力度,一方面中央继续落实此前的政策,对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增长超过15%的县域金融机构,按照增量部分的2%给予奖励。另一方面,2014年中央财政将山西、福建、海南、重庆、贵州、西藏、青海等7省(区、市)纳入政策试点范围。政策至此已覆盖全国25个省(区、市),包括全部粮食主产区和绝大多数中西部地区。同时,中央财政从2012年起,对天津、辽宁、山东、贵州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参照执行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据统计,2013年,中央财政向这4个省(市)小额贷款公司拨付奖励资金2519万元。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2013年拨付给县域金融机构的奖励资金达20.90亿元;另据人民银行统计,2013年末全国涉农贷款余额达到20.8万亿元,同比增长18.4%,较各项贷款平均增幅高4.5个百分点,金融机构投放涉农贷款的积极性得到了提高。
除了通过对金融机构支农贷款进行减税和奖励外,一系列补贴政策也陆续出台。一方面中央继续对符合条件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3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以及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的金融机构网点,按照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补贴。据悉,2013年拨付补贴资金41.05亿元。
此外,引导加大涉农资金投放。财政部在4月23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表示要拓展资金来源,如优化支农再贷款投放机制,向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发放支小再贷款,主要用于支持“三农”和农村地区小微企业发展;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专项用于“三农”的金融债;对符合“三农”金融服务要求的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适当降低存款准备金率等。
其中,仅在降低存款准备金方面,央行在半年内两次定向降准,将信贷导向三农。4月22日,央行决定从2014年4月25日起下调县域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下调县域农村合作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6月9日,央行再度定向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引导信贷资源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两次定向降准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将资金更多地配置到实体经济中需要支持的领域,引导信贷流向“三农”等薄弱领域。
7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的存贷比新规,按照新规,计算存贷比分子(贷款)时将从中扣除6项,扣除的多数涉及小微贷款和三农贷款。中信建投认为,存贷比新规实行后,三农小微信贷的融资成本将降低。“以前,放75元的贷款需考虑100元存款成本,而以后放75元的贷款只需考虑75元存款的成本,这类贷款的资金成本降低25%。”
截至2013年末,全国共有987家村镇银行开业,贷款余额3632亿元,同比增长55.8%,其中80%以上投向“三农”和小微企业。
分析人士认为,从目前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方向看,棚户区改造、民生保障、三农支出等已成为支出“高频词”。目前财政支出向民生领域倾斜,这一趋势在下半年应不会有明显调整。
民生证券研究院副院长管清友认为,从货币政策看,下半年央行将继续加大货币定向宽松力度。货币端的宽松包括加大公开市场投放力度(正回购减量、降价或重启逆回购)、继续加大定向降准力度和定向再贷款,支持“三农”、小微企业和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缓解实体经济过紧的融资环境。
小微企业迎来减负与融资利好
据中国国家工商总局3月28日发布的全国小微企业发展报告称,截至2013年底,全国各类企业总数为1527.84万户。其中,小微企业1169.87万户,占企业总数的76.57%。若将4436.29万户个体工商户视作微型企业纳入统计,小微企业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中所占比重达到94.15%。小微企业已成为吸纳社会就业的主要渠道。
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半年中央财政部打出一系列组合拳,如减轻小微企业的税负、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优惠与鼓励政策、专项资金支出扶持重点中小企业等措施,多管齐下、有所侧重,使得小微企业迎来减负与融资利好。
年初,财政部于1月29日下发《关于促进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称推动落实已出台的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政策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以及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4月8日,财政部发出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符合条件且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的小型微型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减按20%征收企业所得税。目前,有超过120万户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该优惠政策。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财政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贷款规模,积极开发适合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量身定制融资方案,合理确定企业贷款利率。此后央行开展多项货币政策,如6月9日,央行定向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引导信贷资源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7月1日开始实施存贷比新规,计算存贷比分子(贷款)时从中扣除6项多数涉及小微贷款和三农贷款的款项,华泰证券分析师林博程称涉及小微和三农的贷款扣减项可能为1.5万亿元的规模。
此外,财政部于3月6日下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科技型的中小企业予以资金扶持,且专项资金运用无偿资助方式,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项目按照不超过相关研发支出40%的比例给予资助。
“相对于机械化水平较高的大型企业,数量众多的小微企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为实现就业的增长,财税政策发力小微企业势在必行。”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表示,作为改革红利,对小微企业加大财税优惠力度来助推小微企业发展,营造更为公平的经营环境,提振小微企业发展信心,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对于当前中国经济稳增长、保就业乃至长远的战略转型升级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4月10日上午在博鳌亚洲论坛2014年年会开幕式上表示,将对个体经营和企业吸纳就业进一步实行减免部分税收的政策,通过扩大就业创业来推动居民收入持续提高。
将攻坚三农与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7月9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田锦尘表示 ,目前小微企业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信用缺失是原因之一。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的建设。小微企业在社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信用记录要妥善归集、整理和应用,为小微企业的发展创造更好的发展条件。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副局长张子红表示,支持小微企业贷款,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有效方式,也是发展普惠金融的一个重要内容。“目前全国已累计为244万户小微企业和1.54亿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评定了1亿多的信用农户,建立了100多个信用信息系统和服务平台。”构建信息的通报和应用机制、依托信用档案系统提供查询分析的服务,可实现了小微企业农户等经济主体的信用信息的共享,为金融机构信贷管理提供信息支持。
截至今年3月底,累计已有37万户小微企业,8900多万农户获得了银行贷款的支持。“信用激励的政策合力得以发挥,进而引导金融机构结合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完善对小微企业信贷决策的流程,包括对农户方面的一些政策措施,来逐步引导金融向小微和农户方面支持的力度。”张子红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