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晶
经济转型升级,就是通过发展理念、发展方式和体制机制的转型,不断释放发展的红利,大幅提高质量和效益,实现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加协调、更可持续、更高水平的发展。
什么是经济转型升级?实现什么样的转型升级?怎样实现转型升级?围绕这几个最根本、最重大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和政府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方面,经历了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
在发展理念上,先后提出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发展是硬道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进一步确立了科学发展的主题。在发展战略上,制定了现代化建设“三步走”的战略目标,坚持了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实施了扩大内需、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一系列重大战略举措,转型升级的思路逐步清晰、明确。在体制机制上,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我们经历了从计划经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进入21世纪后,我国加入WTO,经济全面融入全球化进程,经济发展的市场化和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这些努力和探索,持续推动了经济转型升级,为经济长期快速增长提供了强大动力。从1979年到2012年,我国GDP年均增长9.8%,经济总量扩张了24倍多,近6年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高达33%,创造了举世瞩目的“中国奇迹”。
经济转型升级的工作我们一直在做,但“转型升级”这个词出现得比较晚,也缺少对其内涵的系统解释。经济转型的概念是个“舶来品”,有三层涵义:一是发展转型,比如从粗放型转向集约型,从农业社会转向工业社会;二是体制转型,比如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三是发展和体制的双转型,这综合了上述两个方面。在我国,经济转型的提法,初次出现是在2001年辽宁阜新第九次党代会的报告上,原文表述是“以经济转型为主线加快发展”。同年年底,李岚清、吴邦国两位副总理共同主持召开国务院专题办公会,将阜新确定为全国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市。可见,我们最早提的经济转型,是从资源枯竭型城市这个命题开始的。“升级”一词,开始指的是产业及其结构升级,党的十五大报告就已经出现。到后来,“转型升级”作为一个合成词,作为一个具有相对清晰涵义的命题,写进了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可以说,“转型升级”这个词的演变过程,就是我们党和政府对经济发展规律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也是对经济转型升级这个重大课题探索不断深入的过程。
结合我们党和政府在经济转型升级上的实践,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其他有关文件,我们认为,今天说的经济转型升级,就是通过发展理念、发展方式和体制机制的转型,不断释放发展的红利,大幅提高质量和效益,实现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加协调、更可持续、更高水平的发展。按照这个解释,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应做到以下六个方面:
保持合理增长。保持合理的经济增长速度是转型升级的应有之义。经济增速过高、过低都不行。过高,会让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进一步加剧,转型升级的内生动力就不足;过低,转型升级就缺乏物质基础,会给就业和社会带来冲击。因此,必须坚持稳中求进,确保经济运行处在一个合理的区间。对“合理区间”这个概念,李克强总理在广西主持召开的部分省区经济形势座谈会上第一次作了系统阐述。所谓合理区间,就是要有一个“上限”和“下限”。针对今年的经济形势,“下限”就是稳增长、保就业,“上限”就是防通胀。要建立一个比较明确的宏观经济政策框架,确保经济增长、就业水平不滑出“下限”,通胀水平不超出“上限”。当前经济运行虽处在合理区间,但逼近“下限”。从5月份开始,就越来越感觉到经济下行的压力。当然从去年开始,经济就出现向下走的趋势,直到去年第4季度才有所上升,但已经改变了以往接近或达到两位数的增长态势。这种情况下,要统筹考虑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更多地发挥调结构、促改革对稳增长的促进作用,最起码,我们不能再靠政府短期刺激的手段,人为把经济增长推高。当然,稳增长、调结构、防通胀,三大政策目标,相互交错,同时进行,难度之大可想而知。但是,只要我们有勇气、有智慧,方法总比困难多。
提高质量效益。这是转型升级的核心内容。提高质量效益,必须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片面追求GDP的高增长,不考虑经济成本、环境成本、社会成本,质量和效益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提高。要把质量和效益体现在劳动者报酬和居民收入增长上,体现在企业利润的增长和财政收入增加上。要保持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让人民从经济增长中得到实惠。要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要使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总体上相适应,保持适当的、正常的增长。我们必须把提高质量效益贯穿到转型升级的全过程,从根本上改变重数量、轻质量,重速度、轻效益的做法,实现速度、质量和效益的有机统一。
促进均衡协调。这是转型升级的基本要求。均衡协调,既包括地区间的均衡协调,也包括经济结构上的均衡协调。目前的区域和城乡发展差距大、贫富差距大、经济结构性矛盾突出等,都是经济非均衡、不协调的表现。这有时难以避免,但问题突出时,经济发展将付出巨大代价。只有更加自觉地推进区域发展和经济结构由非均衡、不协调状态向均衡协调状态转变,才能更好地化解各种制约因素,在促进不同地区同步发展、完善经济结构中释放红利。这是经济发展的潜力所在,同时也蕴藏着巨大的内生动力。
实现创新驱动。创新是转型升级的根本动力。通过创新,可以更好地整合和发挥各种生产要素的潜力,避免过分依赖单一生产要素的消耗,提高生产要素配置效率。创新具有放大功能,转化出来的生产力呈现级数效应,可以开辟经济发展新天地。目前,美国、欧盟都公布了新的GDP计算方法,其中很突出的一点,就是把研发成果算作资产。这必将刺激发达国家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快速发展,对我们的创新驱动形成一种倒逼机制。我们必须真正把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摆在核心位置,加快从要素数量投入驱动发展向创新驱动发展转变。不然,低水平竞争、粗放发展、大而不强等老大难问题,都难有根本性的转变。
坚持绿色发展。绿色发展是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推动转型升级,就是要在生态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的约束下,解决高消耗、高排放、高污染的“三高”问题,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多、人均资源贫乏的国家来说,坚持绿色发展,是一道必答题,而不是选择题。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我们必须把生态文明的理念和原则融入经济建设的全过程。把绿色发展作为转型升级的实现途径,节约资源并实现对资源的循环利用。
着力改善民生。改善民生是转型升级的最终目的。民生一头连着经济,一头连着民心。路好走了,买上车了,住上房子了,收入提高了,上学方便了,这些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人们马上就能感受到。总体上讲,群众对发展还是比较满意的。但是,改善民生的路还很长。一方面,我们的历史欠账确实太多,还清这个欠账,还有十年甚至更长的路要走;另一方面,社会需求增长很快,比我们经济发展的速度要快。从另一个层面讲,民生工程实际上也是发展工程,是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解决经济失衡问题,激发社会活力,提高国家创新能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都需要通过改善民生提供支持和保障。因此,必须始终把改善民生作为转型升级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使经济转型升级的过程,成为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的过程。
(作者为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国家行政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