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央行下发文严禁向水泥、炼钢、炼铁、化纤、电解铝和煤炭等近十个产能过剩行业发放新增贷款,同时禁止上述行业以短融券、中期票据、可转债、新发企业债等方式融资。针对这一传闻,昨日央行回应,并未就产能过剩行业贷款融资问题下发内部通知。但央行强调,将坚持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的精神,积极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按照“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对产能过剩行业区分不同情况实施差别化政策,把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作为深化金融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扎实有效推进。
上月国务院发布的“金十条”中要求,对属于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要通过保全资产和不良贷款转让、贷款损失核销等方式支持压产退市。严禁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建设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和直接融资,防止盲目投资加剧产能过剩。此前,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也下发《关于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的通知》,要求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对已经发放的贷款要采取妥善措施保障合法债权安全。此外,据南方日报记者了解,此前银监会也一直在对银行向产能过剩和落后淘汰行业贷款进行相应的风险提示和指导。
统计数据显示,二季度我国经济增速为7.5%,普遍低于市场预期;今年6月金融机构外汇占款新增量,继2012年11月以来首次出现环比负增长。一边是经济下行,一边是市场流动性依然紧缺,过剩产能行业面临的风险愈发增加。在贷款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社会整体融资需求依然旺盛,银行对信贷风险的把控显得尤为关键,当前已有不少银行开始调整业务结构。
有学者分析指出,一旦出现产能过剩,相关企业很容易会把风险转嫁到金融领域,银行应警惕产能过剩带来的违约风险。银行也应根据贷款风险定价的规律,使利率能真正反映资金的供求关系,并积极转变经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