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将于9月28号正式推出。深圳经济特区做为全国最后一个推出这一业务的副省级城市,深圳相关负责人表示吸取了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
深圳曾于今年7月16日至30日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暂行规定》(以下称为《暂行规定》)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在收到的近3000条建议中,主要集中在账户余额倍数、商转公业务、贷款最高额度、首付比例等方面。
在这次发布会上,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袁以立表示《贷款规定》优化调整了部分内容,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从10倍提高到12倍,而公积金贷款额度从80万提高到90万。而申请人个人申请的,最高可贷额度50万依然维持不变。
由于很多深圳经济发展领先全国大多数城市,居民购房比例非常高,因此在发布会上,多家新闻媒体都极为关注商业贷款如何转为公积金贷款的问题,对此深圳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应称“商转公”涉及面较广,尚待新规定实施之后研究决定。
有记者问,深圳做为经济特区却称为全国最后一个建立公积金贷款制度的城市,今天是否具有里程碑意义?深圳住房建设局的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深圳在住房制度方面做了很多先行先试,而做为最后一个建立这一制度的大中城市,可以吸纳更多的先进城市的成功经验。